滕州诚信劳保专卖店谁来为农民工的安全买单
来源:滕州诚信劳保专卖店 时间:2007年11月5日10:14
导语: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源源不断地涌入了城市。大批的农民工离开家乡,来到大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成为城市建设的一支生力军。农民工作为社会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可是农民工的安全状况却一直是一个令人堪忧的话题,到底谁来为农民工的安全买单?难道经济的发展真的要以牺牲农民工的身体健康为代价吗?
农民工,美丽城市的建设者和城市文明的推动者,他们的生活是否像他们建起的摩天大楼一样华丽,温馨,受人瞩目。在对农民工进行了深入采访后,记者的心中多了几份无奈和牵挂。
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安全没有保障
22岁的小李来自河南,在上海某个建筑工地打工,这是他外出打工的第三个年头。小李告诉记者,春节刚过他就离开了河南老家,和同乡来到了上海。“我们一起来的工人有100多人,全是河南的,我们都没有和工地签劳动合同,现在每月包工头给100元到200元的零花钱,工资要等到干完这个工程才能开。上海的东西太贵了,这点钱连买基本的生活用品都不够,有的工人发了钱之后就几个人合伙自己改善一下伙食,因为工地的饭实在太难吃了。”当记者问到有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时,小李回答:“我们农民也不懂法,签了合同又有什么用呢,到时候不给工钱还不是一样?” 小李还告诉记者,前不久,一位工地的瓦工着急回家种地,干了两个月挣了3000多元的工资,包工头只给了500元。没办法,回家种地很急,他只好拿这些钱回家了,“剩余的工资就算黄了,因为家都在外地,谁能因为这点钱整天跑来要呢。”
记者在某建筑工地对138名建筑工人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32%的农民工与企业签定了劳动合同,而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农民工还不到12%。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从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等方面,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意见》要求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不得滥用试用期侵犯农民工权益。
见到老李的时候,他正在替自己擦药。老李是某建筑工地的一名瓦工,在这个工地已经干了两个多月了。前两天因为不慎从高架上摔下来而导致左臂骨折。因为没有工伤保险,老板又不负责医药费的报销,所以老李只能自己花钱治病。为了节省医药费,老李干脆在宿舍里自己替自己换药。
记者在一旁看着,老李一层一层揭开包扎在伤口上的纱布,然后笨拙地在伤口处擦上药水。当记者说这样做很容易感染时,老李的脸上露出了无所谓的笑容。他说:“不碍事的,穷人的命长着呢,去医院要花很多钱的,还不如把那些钱省下来寄回家。”
据老李介绍,他们工地上经常会发生轻微的或重度的工伤事件,但没有任何一例得到过赔偿。
2006年全国进城务工和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总数已超过2亿人,成为工人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行业角度看,采掘业中农民工占从业人员的近80%,建筑业中占从业人员的71%,加工制造业中占从业人员的68%。而在采掘业和建筑业中,农民工伤亡相当严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计,2006年全国矿山共发生伤亡事故5218起,死亡8280人;建筑业共发生伤亡事故2288起,死亡2607人。这些事故中农民工死亡人数占75%以上。在加工制作业中,农民工的工伤和职业危害也相当严重,断指断手和职业中毒屡屡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计,我国每年因工致残人员有70多万,其中农民工占决定系数。
据劳动部2006年快速调查显示,签定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人数仅占农民工总数的28.7%,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仅占13.8%,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仅占10.0%,参加工伤保险的占农民工总数的12.9%。
饮食卫生差,安全健康成隐患
记者在某建筑工地进行实地采访时,刚好赶上了中午开饭的时间,于是记者在山东籍老周的带领下,参观了工地食堂。所谓的食堂就是由几块木板临时搭建起来的简陋的木棚。“食堂”的门前放着一个硕大的绿色塑料盆子,盆里装满了黑糊糊的污水,水面上飘着几片白菜叶子。老周告诉记者,他们每天吃的菜就是用这个盆子来清洗的。记者在现场采访时发现这个工地的“食堂”没有卫生许可证,做饭工人也没有健康证。
老周打了饭,和工友们一起蹲在路边吃了起来。记者看到,老周的饭盒里汤多菜少,更见不到肉的踪影,但所有的人都狼吞虎咽。老周说:“再难吃的饭也要强忍着吃下去,不然饿着怎么干活?”老周还说:“昨天,我就在菜里吃出一条很大的虫子,当时就不想吃了,可是为了坚持干活,强忍着也要吃完饭。”
早在2006年卫生部就组织制定了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权益的工作计划,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权益。然而,时至今日,我们依然没有看到令人满意的结果。繁重的体力劳动,难以下咽的伙食,令人发怵的卫生状况,依然是农民工的生存现状。
防护用品不合格,生命不堪一击
小娄永远都无法忘记老乡小黄从他身边消失的身影。5月1日,一个属于劳动者的伟大的节日,当大多数人都沉浸在欢乐的假日的时候,小娄和他的工友们依然穿梭在钢筋和脚手架之间。小娄对当时发生的情景历历在目,他说:“中午的时候,我和小黄一起去伙房吃饭,经过工地上的水笼头的时候,小黄说要喝水。他向水笼头那边走去,我站在那里等他。他喝水的时候,突然工地上空掉下来一块木板,砸在了他的头上……”说到这里的时候,小娄再也说不下去了。小娄最后一眼看到小黄的时候,小黄躺在一片血泊中,头上的安全帽已经变成了碎片,血渍斑斑。
小娄把头上的安全帽摘下来,拿在手里把玩,他说:“只是一个形式而已,戴不戴都一样。老板为了节省成本,给我们买最便宜的安全帽。”
安全帽国家标准规定,合格的安全帽必须标有合格证、制造商的名称或编号、生产日期、安全帽类型、尺码或尺寸范围等相关信息。而在采访的现场,记者发现整个建筑工地没有一顶安全帽标有以上任何相关信息。
保障农民工生命安全的安全帽变成了装饰帽,谁来对民工的安全帽负责?谁来对民工的生命安全负责?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及标准,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企业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要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的主体责任,要向新招用的农民工告知劳动安全、职业危害事项,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可能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加强农民工职业安全、劳动保护教育,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能力。从事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的农民工要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发生重大职业安全事故,除惩处直接责任人和企业领导人外,还要追究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教育步履维艰
国务院研究室不久前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称:农民工进城打工,有利于沟通城乡关系,调整城乡社会结构,缓解农村劳动力大量过剩的矛盾,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但他们的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却并没有得到有效保障。报告援引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一组统计数据:全国每年因工伤致残的人员近70万人,其中农民工占大多数。该报告说,农民工的文化层次低,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法制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流动性大,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差,缺乏最基本的劳动保护条件。农民工集中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和劳动环境危险性高的岗位,尤其是城里人不愿干的建筑施工作业,井下采掘,有毒有害作业,餐饮服务,环卫清洁等工作。一些单位“重技能、轻安全”、“重生产、轻安全”,造成农民工自身或使他人受到伤害,甚至危及企业的安全生产。因此,农民工的安全教育迫在眉睫。然而,在记者走访的几家建筑工地上,没有一家建筑工地举行过任何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记者就安全教育培训这一问题采访了某建筑工地的经理,他说:“他们(农民工)大多是文盲,给他们搞培训,他们也听不懂。”同样的问题,记者也问过小娄,小娄的回答是:“我们每天干活太累了,有时间就只想睡觉,谁愿意去做什么培训。”
国家和建设部对建筑业劳动者就业前的培训教育工作十分重视,对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了相关的要求,《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均有相关条款规定,特别是2005年2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之一是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促进了农民工上岗前的劳动教育培训。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依然存在许多问题:
1、 总承包施工企业已没有基本施工队伍,成为管理型企业,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缺乏责任感,认为是属于劳务分包队伍自己的事,安全生产只是挂在口头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中。
2、 行业管理部门由于受到人员、资金等不足限制,只能针对行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开展培训教育,对庞大的农民工无能为力,满足不了需求,基本工种如钢筋工、模板工、砼工、泥水工、架子工、电工、机械操作工,普通工等均缺乏系统培训教育,又由于管理部门权限的划分,造成一些特殊工种无法正常培训上岗,如建筑机械操作工、塔吊司机、施工电梯司机、井架操作工等。
3、 有些企业把安全教育培训当作一种表面形式,被动的应付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弄虚作假,搞安全培训虚假内业,或培训教育走过场,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4、 施工企业由于受自身的技术力量水平影响,培训水平不高,应该培训的内容无法讲授,培训形式单一,培训教育跟不上时代的科技发展,企业安全教育机制不健全,缺少系统的培训教育计划。
胡锦涛总书记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农民工用辛勤的劳动和汗水,创造着自己的新生活,创造着惠及全球的价廉物美的商品,创造着中国的现在和未来。他们的人格应该受到尊重,他们的安全应该得到保障。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牺牲农民工的身体健康为代价!制定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高质量的安全防护用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是保障农民工安全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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