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犯:跋涉千里 法官送我回家
来源:品搜天津 时间:2007年12月12日14:26


来自河北省邢台山村的17岁男孩小超,因一念之差在天津犯下抢劫罪行。考虑到小超系未成年人等因素,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南开区法院法官前日跋涉千里将小超送回其父母身边,并在当地构建起由家庭、派出所、学校组成的监管网络。回到家后,小超说,自己一定要洗心革面,好好学习,来报答好心人。
心情沉重 踏上回家的路
前日一大早,南开区法院刑庭副庭长王捷,该院司法警察大队教导刘金发,法官迟雪涛、张磊,以及检察官韩丽等人驾车来到位于中环线边上的南开区看守所。
早晨7点,看守所管教人员把小超叫醒,让他脱下“号服”,换上平时穿的衣服。换上衣服后,一名法官走进来,宣布他被判处缓刑。
小超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要放我出去,是真的吗?”法官说:“不仅要放你出去,我们还要把你送回老家。”
在看守所办理完相关手续之后,小超坐上法院的汽车,然后踏上了回家的路程。在北辰区瑞康小区附近,法官停下车,带着小超一起吃早点。
吃完早点,送小超回家的专车驶上了高速公路。行程中,小超始终趴在坐椅的靠背上,眼睛看着外面,心情显得异常沉重。
不堪回首 抢劫为了挥霍
小超的家在河北省邢台市浆水镇的一个偏僻的山村。17岁的他两年前就辍学了。今年四五月份,他跟几个同学来到天津,给一个批发栗子的商人打工。后来他们来到位于北辰区的一家企业工作,小超在这里担任保安。公司管吃管住,每月开 800元工资。
小超养成了大手大脚的习惯,但每月仅800元的收入满足不了他的消费欲望。小超说,没有钱,上不了网,喝不了酒,他和几个同学开始琢磨歪道。
2007 年8月17日,小超跟两个同学提议,抢劫他人财物。当晚,他们来到乐园附近寻找目标,想实施抢劫。但等了半天也未能找到目标,于是悻悻离去。8月20日午夜,三人来到南开区黄河道上的一个路口,将独自步行的女青年魏某截住。小超等人当场抢走魏某随身携带的mp3一部。魏某被抢后,乘出租车追上小超等人并用手机报警,民警及时赶到将小超等三人抓获归案。
小超对记者说,在看守所的这段日子,他想了很多事情,有时整夜睡不着觉,有时睡梦中会梦到在老家的父母、弟弟和朋友,回忆起过去的幸福日子。
殷殷告诫 布好监管网络
上午11时许,汽车在石家庄附近的一个加油站加油时,法官告诉小超一个消息,他的亲属已经给他联系了一所学校,他将回到校园读书,这也是法院判处他缓刑的一个重要原因。小超咧着嘴笑了。“我以后想当厨师!”他说出了自己的理想。
当汽车驶入邢台市时,小超远望家乡,仍然心情忐忑,他真的不知道怎么跟父母解释。
下午3时许,汽车终于驶进了小超家所在的偏僻山村。小超的父母早就在路边等候,见到儿子,父亲李贵书露出了笑容,母亲则扑簌簌地掉下了眼泪。
法官宣读了对小超施以缓刑的判决书,并让小超和其父母在相应材料上签了字。李贵书说:“开庭那天,我去了天津,但在法庭里我只会哭。庭审之后,我原以为小超会蹲几年监狱,想不到法院会判处他缓刑,而且还把他送回山村。今后我一定要管好孩子,让他好好上学,不再做错事。”
下午4时许,法官和检察官带着小超来到邢台县浆水镇派出所,办理了相应的监管手续。当地民警告知小超,在缓刑考验期内外出,一定告知派出所,并告诫小超今后要遵纪守法。在考验期内,派出所将会指派民警负责监管小超,而且还会通过当地治保会了解小超的情况,小超也须定期到派出所汇报改造情况。
从派出所出来已近黄昏,法官们带着小超来到接收其复学的浆水中学,与校领导见面。该中学的校长说,小超应该有个“归宿”。,现在还不适合到社会上去,学校是最适合他去的地方。小超因一念之差导致犯罪,这不等于他已经不可挽救,只要他以后改邪归正,洗心革面,相信会有一个不错的前途。听完校长的话,小超深深地鞠了一躬。他表示,自己有决心好好学习,重新做人,不辜负法官、检察官和老师的期望。
从学校出来天色已晚,法官和检察官顶着月光,星夜兼程,踏上了回津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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