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40多名职工将获法律援助证
来源:闽东日报 时间:2007年12月13日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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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日报消息(见习记者 廖乃国 实习生 李宗元) “这次我们首次在一家食品公司做试点,给该公司40多位职工颁发了法律援助证,下一步我们将在全区内推广,为更多企业的职工颁发法律援助证。”昨日上午,蕉城区总工会帮扶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据了解,这次蕉城区总工会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将首次为蕉城区一家食品公司的40多名职工颁发法律援助证。据工作人员介绍,企业职工(含农民工)如有需要,可带上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向区总工会申领法律援助证,领到法律援助证的职工可以免费获得法律援助,范围包括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给付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抚恤金、救济金,请求国家赔偿,刑事诉讼辩护、代理等方面内容。同时区总工会还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免费接受职工法律咨询。以往由于法律知识较少,职工的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大多陷入困惑和无助,今后这种现象将有望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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