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选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应分清类别看清投资方向
来源:品搜齐齐哈尔 时间:2007年12月6日9:14
分清类别看清投资方向
与基金类似,不同类型的券商集合理财的投资风格有很大不同,投资者在购买产品时,首先应辨清产品的类别和投资方向。
目前的券商集合理财计划分为限定性产品和非限定性产品两类。
一般来说,限定性产品投资方向主要为债券市场,其投资于股票和基金的资产不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20%,类似债券基金,投资风格比较稳健。限定性券商理财产品的投资门槛为5万元。
非限定性券商 理财产品则主要投资于股票和基金,其股票类资产占比可以高达95%,投资风格比较进取,在上涨的行情中,该类产品比较容易取得较好的业绩。非限定性券商 理财产品的投资门槛为10万元。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喜好和对市场走势的判断,选择相应的类别。
比较补偿和业绩提取条款
与基金有较大的不同点是,不少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会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参与,并且承诺当委托投资者的本金出现亏损或未达保障收益时,管理者以自有份额资产或者收益进行补偿,投资者和券商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安全性比完全自负盈亏的基金高。但是在费用收取上,除了收取申购赎回费外,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往往还会提取一定的业绩报酬。因此挑选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时,除了比较券商自有资金补偿条款外,还需比较业绩提取条款。
目前市场上的产品,补偿方式并不相同,有的承诺了最低保障收益,有的则只承诺保本,前者风险比后者小。
在补偿资金来源上也有不同,有的承诺以自有份额资产进行补偿,如招商基金宝;有的承诺以自有份额收益进行补偿,如光大阳光2号。还有的则承诺以管理费进行补偿,如广发增强型基金优选4号。一般来说,以自有份额资产进行补偿的,券商承担的责任最大,因此产品也更为抗跌。
另外,大部分券商理财产品设置了业绩提取条约,当收益超过约定的比例时,券商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报酬,业绩提取条款将决定投资者最终能获得的收益,因此在购买产品时,投资者应特别注意业绩提取比例的高低。
根据历史业绩进行选择
有时候,即使分清了类别看清了条款,也未必能把握好产品的特征,因为券商理财产品投资灵活性比基金大,信息披露又相对保守。这时,分析比较不同产品的历史业绩就可以较好地辨认。
无论是对于 开放式基金还是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取上涨行情中涨幅较大、下跌行情中又跌幅较小的品种。
如今年以来在截至11月30日的业绩排名中,前五名分别是中金股票精选、东方红2号、招商基金宝和华泰紫金2号和广发3号;而在11月份的大跌行情中,招商基金宝和广发3号的跌幅又分别只有3.63%和6.04%,在14只公布了可查数据的产品中排在跌幅最小的前五名,由此可以大致判断,这两只基金既进取又抗跌,与同类产品相比,业绩会比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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