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虎网报道】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将于2007年3月27日召开,会议预期两天。据悉,本次常委会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以来,第一次按照《监督法》的规定来执行相关工作流程。
本次常委会将传达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工作情况的汇报、市政府关于我市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情况的汇报、市政府关于城市公共交通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以及有关人事任免等议程。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市人大新闻发言人顾善祥发言
10家重点污染企业年底前搬迁
市人大常委会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工作情况的汇报作为今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据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顾善祥介绍,在全国同类城市中,我市是最早开展从源头治理污染、对城区工业污染企业(项目)进行搬迁改造的城市之一。近年来,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市有关部门和搬迁企业的共同努力,我市重点污染企业的搬迁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污染企业的搬迁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当前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是否能如期实现已经排出的10家重点污染企业在2007年底前完成搬迁改造的总体目标,以谋求工业发展和城市建设良性互动,加快建设和谐社会,是市人大常委会非常关注的一项工作。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达式平主任发言
把养犬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随着广大市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养犬现象日益普及,犬的总量和品种呈不断增多的趋势。2004年,养犬的行政许可和养犬管理费被取消,使得管理工作失去了强有力的抓手,造成因“犬患”带来的相关问题明显突出,引发了大量的纠纷和案件,影响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据统计,全市目前犬只总量大约为9.3万余条,其中限制养犬地区内3.2万多条、农村地区6.1万多条。因此,制定一部地方性养犬管理条例是非常必要的。
据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达式平主任介绍,目前社会上还存在养犬不规范问题,近几年养犬人数不断激增,但是有相当一部分人不能自律,导致狗咬伤人,狗粪污染环境,狗吠扰民等问题日益突出,2006年,全市共有3万多人因被犬咬伤、抓伤到卫生部门注射人用狂犬病疫苗,并发生4起人感染狂犬病死亡的病例,形势相当严峻。同时,养犬管理缺乏一定的法律支撑,2001年市政府颁布实施、2004年修订的《南京市犬类管理办法》(市政府第202号令)作为养犬管理的主要依据,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当前我市养犬实际,单靠修改该办法已不能解决目前管理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根本性难题。达式平表示希望通过立法从根本上制约养犬问题,规范养犬行为和养犬管理行为,把养犬管理纳入法制的轨道,提升全市文明养犬水平。
首次按《监督法》规定执行工作流程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市人大新闻发言人顾善祥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常委会是自《监督法》实施以来,第一次按照《监督法》的规定来执行相关工作流程。
监督法对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相关程序作了明确规定。本次常委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城市公共交通共三个专项工作报告。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在会前,主任会议将组织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有关工作进行视察和专题调查研究,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在会前将汇总的相关意见交由市政府研究,并在其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且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已依法在举行常委会会议的7日前,将市政府的上述三个专项工作报告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将提前阅读,为在常委会议上的审议发言超前做好相关准备。
本次常委会会议公民旁听报名的时间是:3月21日(星期三)下午2:00-5:00;3月22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报名地点是:南京市规划展览馆(玄武门22号,原江苏展览馆)南门一楼东侧免费规划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