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加大我市品牌战略实施力度”议案的处理意见,通过了相应决议。会议还审议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今年1月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张学东等30位市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加大我市品牌战略实施力度”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研究,决定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这项议案,相关委员会对议案的办理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主任会议作了专题研究。
委员们在审议时认为,近年来我市争创各种品牌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与市委提出的加快结构调整的目标相比,我市实施品牌战略的力度还不够大,品牌经济对地方经济的贡献率与周边城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数量偏少、规模偏小、技术含量偏低、发展不平衡等不足。
委员们在审议时指出,在当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加快品牌建设、实施品牌战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客观要求,是提升产业层次、优化产业结构的有效途径,是实现镇江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抓手。他们建议,实施品牌战略要在加大推动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逐年梯次推进、建立激励机制、提升竞争能力、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努力。
会议在审议后作出决议,将此项议案交市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将跟踪督办,推动该议案的办理,并在今年11月份听取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吴树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学东分别主持了上午和下午的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振羽、陆朝银、李壮云、郑宏章、卞大庆、陈苏,秘书长蔡文俊出席会议。副市长李亚平,市检察院检察长蒋伟亮、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刘嫒珍列席会议。 (郑人轩 李净 陆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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