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ixi.gov.cn 2007年03月29日 | ||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等有关规定,在我市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审核确定,我市433家单位为2007度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望各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公安消防部门将依法对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实行监督检查。 特此公告。 附:慈溪市2007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慈溪市公安局消防大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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