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确保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和消防监督工作的有效性,防止发生损失和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依据公安部73号令的规定要求,针对我市实际,现制定2007年上半年度消防监督抽查方案。具体如下:
一、抽查标准、范围
(一)抽查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及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为标准。
(二)抽查范围:列入2007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
二、抽查形式和时间
(一)抽查形式:对上述单位进行监督抽查,适当安排夜间的监督检查。
(二)抽查时间:2007年4月16日----2007年5月16日。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在见此通告后,要严格按照公安部61号令的有关要求,开展本单位的防火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稳定,为文明城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慈溪市公安局消防大队
二○○七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