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患者及其家属而言,在拨打120的危难之际,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们从来都令人肃然起敬。然而,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不久前的一份判决,惊曝发生在"天使"与120之间的丑闻:一家三甲医院为了增患源、牟利益,在13个月时间向120工作人员行贿41万余元。
医院给120好处费,120把更多病人拉到医院---在这种交易链条下,生命急救绿色通道蜕变成了黑色利益暗道。其严重后果是,在利益驱动下,某些地方的120急救已经偏离了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使命。在生命急救的千钧一发时刻,生命健康被放在了次要位置,个别患者甚至因120舍近求远或见死不救而付出生命代价。
每送一病人,120相关工作人员每人得好处费100元
去年4月3日,沈阳市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沈阳五院)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120工作人员运送患者时给付好处费,为其增加患源。
随后,沈阳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分局正式立案调查。经查明,沈阳五院于2005年1月至2006年3月在开展医疗服务期间,在沈阳急救中心铁西分中心工作人员送病人时,采取给付服务费的方式,每运送一次住院病人给付医生、护士、司机各100元,来争取更多的为患者诊治机会。至2006年4月4日,沈阳急救中心铁西分中心给沈阳五院运送病人5362人次,这家医院采取上述方式诊治住院患者1334人次,获利189.3万元。
在工商部门对沈阳五院查处后,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对沈阳五院、沈阳五院原院长陈某、原门诊部主任南某以涉嫌单位行贿罪,提起公诉。去年12月21日,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特殊的单位行贿案作出判决。 法院认定,沈阳五院于2005年2月至2006年3月,向沈阳急救中心铁西分中心的工作人员行贿41万元,医院、陈某、南某的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故对医院判处罚金5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处南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一审宣判后,被告方没有上诉,判决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