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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烧香主犯获刑4年 李俊当庭向网民道歉
来源:品搜哈尔滨 时间:
2007年9月26日20:13
“制造熊猫烧香病毒完全是出于爱好,没想到给社会造成了如此大的危害,在这里我给全国受害网民说声对不起。希望法庭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多为社会做贡献。”李俊在法庭上向全国网民道歉。
昨日,仙桃市人民法院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依法对“熊猫烧香”病毒制造者和传播者李俊、王磊、张顺、雷磊4人进行公开审理。
法庭当天宣判李俊、王磊、张顺、雷磊4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名成立,依法判处李俊4年有期徒刑、王磊2年半有期徒刑、张顺2年有期徒刑、雷磊1年有期徒刑。
王磊笑着出庭受审
昨日上午8时30分,审判长敲响法槌,法警将李俊等4名被告带进法庭。李俊第一个走进法庭,短短的头发,精神状态看起来有些委靡。李俊母亲盯着大半年没见的儿子,身体一动也不动。
随后,被带进来的是王磊、张顺、雷磊三人。王磊和张顺刚走进法庭,头朝着旁听席笑了笑,然后静静地走向被告席。
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了三个半小时,四名被告非常认真地听完公诉人念完起诉书。面对法官询问,四名被告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李俊等卖“毒”获利20万
检方指控:李俊于2006年10月开始制作计算机病毒“熊猫烧香”。
从2006年12月至2007年2月,李俊共获利14.5149万元,王磊共获利8万元,张顺共获利1.2万元。由于“熊猫烧香”病毒的传播感染,影响了山西、河北、辽宁、广东、湖北、北京、上海、天津等省市的众多单位和个人的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2007年2月被告人李俊、王磊、张顺、雷磊分别被仙桃市公安局抓获归案。李俊、王磊、张顺归案后退出所得全部赃款。李俊交出“熊猫烧香”病毒专杀工具。
李俊不能视为自首
法庭上,李俊的辩护律师王万雄认为,李俊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当李俊被抓时,李俊当即承认其制作病毒的事实,而且归案后,还主动交代雷磊的居住地,应该将李俊的行为视为自首情节。
而仙桃市检察院公诉人江浩认为,李俊协助警方抓获其他案犯及编写出“熊猫烧香”病毒专杀工具,具有立功表现。但李俊作案后,是因为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其行踪,将其抓获,依法不能视为自首情节。
网络公司百万年薪聘李俊
在昨日的庭审中,李俊的辩护律师王万雄出示了一份杭州某网络公司发给李俊的邀请函。
该网络公司在邀请函中称:“由于公司发展需要,现特邀您担任我公司技术总监。若您有意,望结束后与我们联系,就详情进行商谈。”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杭州聚数科技有限公司经理董振国。董振国表示,想通过聘请李俊担任技术顾问,正确引导这个人才,给他创造良好的环境来充分发挥他的特长。
董振国还称,去年年底,他公司里的电脑也受到病毒攻击,造成了大量数据的丢失。他也非常痛恨李俊。不过,后来他从媒体报道中了解到,李俊并不坏,只是一时误入歧途。据了解,董振国通过当地派出所,将其邀请函转交到了李俊弟弟李明手中,并和李俊家人取得了联系。
据李俊辩护律师王万雄介绍,案发后,已有不下10家网络大公司跟李俊联系,欲以100万年薪邀请他加入。
王万雄律师说,李俊是我国不可多得的电脑人才,他现在已经积极悔改,希望发挥自己的特长,报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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