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大造林林地由政府接管
来源:品搜通辽 时间:2008年1月8日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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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近日决定,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的涉案林地管护工作由所在地政府接管,林地管护所需费用先由当地政府财政拨付。
由于万里大造林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多项经济犯罪,2007年9月28日,该公司董事长陈相贵、总经理刘艳英等多名高管被正式批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为了确保涉案林地不受损失,决定在涉案公司被依法取缔后,由涉案林地所在地盟市、旗县、苏木(乡、镇)政府立即接管,并负责做好林地管护工作。对于管护不力造成树木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地方领导的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还要求林业部门和涉案地区政府要对已经接收的林地进行普查。涉案林地面积较多的通辽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不再补签合同及补发林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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