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相关规定出台
来源:平顶山晚报 时间:2008年4月17日17:55
本报讯(记者张永军)发现向参保人员刷医保卡卖洗发水、化妆品、食品,定点零售药店将被取消定点资格,这是记者昨日从全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刚刚实行的《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我市出台了有关规定,即日起对我市所有定点零售药店按照新条件和标准重新进行资格申报和确认。
规定指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配备有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从业药师(从业中药师)执业资格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驻店药师。药店还要严格执行国家处方药管理制度,对参保人员持外配处方购药的,应在驻店药师审核签字后调配和销售。外配处方要单独管理存放,并保存2年以上以备核查。严禁向参保人员刷医保卡销售食品、化妆品,严禁采取各种手段为参保人员变现医保卡内个人账户资金。
对违反规定的药店,劳动保障部门和经办机构将分别给予取消定点资格、责令限期改正、不予支付相关费用等处理。
我市将完善定点药店的退出机制,对违反规定的定点药店严肃查处。
今后凡发现定点零售药店摆放和经营非药品性商品、为非定点零售药店代刷医保卡、经营假冒伪劣药品、为参保人员变现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等违反“四条禁令”的行为,药店将被直接取消定点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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