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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品搜巴彦淖尔   时间:2008年4月9日8:35

        
    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度企业网上年检
    工作的通知
    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关于认真作好2007年度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贯彻实《公司法》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推动年检方式创新,提高监管服务水平,现就做好今年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认真学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要求,并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做好年检工作。
    二、今年各地要运用区局开发的网上年检申报系统软件,按照区局要求,2007年度全市企业年检工作必须在网上开展,各地要积极做好网上年检各项的准备工作。
    三、今年是我市实行网上年检的第一年,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及对辖区企业网上年检培训工作。
    四、今年企业年检的通知、表格等资料均在巴彦淖尔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和巴彦淖尔“品牌网”站发布,希各参检企业登录上述两个网站查询和下载资料和表格。
    五、为配合做好网上年检工作及将要在下半年逐步开展,在互联网上实现网上实现网上名称查询、网上登记等业务在线办理各地要督促辖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互联网上建立自己的网站。
    六、在年检工作中各地要督促年检企业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劳动保障年检手续。
    七、在网上年检的基础上要坚持年检书式审查与实地检查相间合,对公司制企业检查覆盖面要达到总户数50%以上,各类中介机构达到90%以上。
    八、加强对重点行业监督力度和企业数据的核对工作。年检中要结合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加强对有违法违规纪录企业的审查和监管,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公共利益行业的企业,要严格审查其前置审批许可证,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要依法责令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年检中监管人员要和登记注册人员密切配合对每一户企业的数据进行核理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无误。
    九、严明工作纪律,严禁借年检之机搭车收费或指定推荐企业到某会计师事务所做审计报告,严禁擅自改变提交审计报告的范围让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通过年检,严禁利用年检索取、收受企业材料。
    十、各地要严格按照《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规定,不能提高年检要求,也不能放宽条件。对在年检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检的,依法进行公告、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十一、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年检服务水平。对企业年检申报人员要热情接待,千方百计为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今年网上年检是一项全新的创新工作,各地要对办年检的行政相对人做好解释、服务工作,努力树立工商部门窗口的文明形象。
    十二、年检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做好年检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将年检工作总结及年检汇总表于7月10日前报市局企业科邮箱。         
    十三、巴彦淖尔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站年检登录:http://www.bynrsgs.gov.cn
     巴彦淖尔品牌网站登陆:www.ps0478.com
    十四、2007年度年检总结要有创新,各地要认真分析、总结。年检总结能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数据依据、服务当地经济,能为政府决策提供事实依据。(具体说就是:对企业按行业分布情况进行分析,内容要有事实、数据、分析、对比、下一步的打算、建议、找到坚决问题办法等)对不符合要求的年检总结市局给予以退回。
     
     
                           二00八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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