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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工商局以强化清真食品市场监管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

来源:包头市工商局  时间:2008年6月29日8:57

        

        包头市工商局立足地区和工作职能实际,把增进民族团结、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强化了对清真食品市场的监管。近期,全市各级工商管理部门以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再评选为契机,集中开展了对清真食品市场的专项检查。

    包头市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人口约有3.6万人,占全市人口的1.5%,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的26.8%。全市共有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645家,从业人员近4000人。在加强清真食品市场监管工作中,包头市各级工商管理部门重点采取了五项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包头市工商局将强化清真食品市场监管作为维护民族团结、平等、共同繁荣,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专门成立了清真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小组,对清真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做出了周密安排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各基层工商局、工商所一线执法的作用,通过日常巡查、重点巡查、投诉举报巡查、专项治理巡查、突出性巡查这5种巡查方式对辖区清真食品市场进行全面掌控,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全市各级工商管理部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包头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及与民族风俗习惯相关的知识,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和了解少数民族、尊重少数民族,从而做好清真食品市场监管。在有条件的商厦、超市及集贸市场广泛开展《包头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宣传活动,大力提高群众尊重和团结少数民族意识。此外,高度重视对清真食品经营户的宣传教育工作,倡导诚信守法的职业道德,促进清真食品市场稳定、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严格审核,规范准入。按照《包头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包头市工商部门在审定企业名称或字号时,对未申领《清真食品准营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予冠以“清真”字样;对未取得《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清真标志牌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发布或委托发布清真食品的广告。在集贸市场、商场和超市,要求清真食品与清真禁忌食品的摊点必须保持一定距离,禁止将清真食品与清真禁忌食品混放经营。

    四是集中检查,强化效果。按照“六查六看”巡查要求,各级工商管理部门以牛羊肉、奶制品为主要检查内容,以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超市为重点检查区域,重点查处无照经营、假冒伪劣、缺斤短两等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同时,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开展清真行业自律制度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经营者进货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责任等自律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问题,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切实对消费者和食品安全负责。此外,大力推行“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确保清真食品安全入市。在整顿规范的同时,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文明执法,尊重少数民族信仰和风俗习惯。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分动员准备、检查整顿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将于6月30日结束。

    五是健全机制,长效监管。全市各级工商管理部门在集贸市场、各大超市先后推行了“文明经商责任制”、先行赔付制、经销商品台帐制、市场开办者及经营者承诺制、重点商品查验票制、信誉卡制、消费者投诉处理处罚制、“场厂挂钩”制、市场索证索票制、进销商品台帐制等13项重在强化监管、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文明经营及服务质量的监管制度,大力促进清真食品市场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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